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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18-12-25 11:29

2018年,我委根据按照市委、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切实加强信息公开、制度建立等各项工作,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资料,为社会和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信息公开服务。较好地履行了还知情权于民众的承诺,现将我委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设置情况

为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效率和透明度,借鉴一贯以来信息公开工作的成功经验,我委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充分认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目的和重要意义。在年初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时,把本单位“一把手”列为政务公开工作负责人,委办公室设信息员。把各种信息自下而上逐级报送,由委办公室及时收集整理,分送委领导审核后及时上报或在政府信息网公开,这种制度形成了政务公开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层级信息员协调联动的信息报送体系,从而为及时公开各种政务信息争取了主动。

(二)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情况

一是我委在年初制订各种工作计划时,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机关效能建设体系,将其作为效能建设的具体内容抓好落实,并建立一整套规章制度,以制度管人,杜绝人浮于事的不作为现象。二是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透明度,我委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政务信息监督等工作制度,制定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编订信息公开指南,进一步增大了信息公开的透明度。

(三)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的编制、更新情况

2018年度我委完成本单位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的编制情况,并及时发布在我委网站。

(四)政府信息公开载体的建设、运行情况

2017年度因自治区统一平台已下线,我委网站已于2015年8月30日关停下线,2015年至2018年上半年依托政府网站临时页面进行政务动态公开。但由于政府网站升级,临时网页被取消,目前政府信息公开只得依托于信息公开栏。目前正在积极与网信办联系,争取尽快完成网站复建工作。

二、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根据中办、国办《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及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实施意见》(桂办发〔2016〕39号)等文件精神,我委制定了《梧州市国资委“五公开”融入办文办会工作制度》。将政务公开纳入了制度轨道。此外,我委将国有资产产权交易纳入主动公开范畴,2018年度完成两条产权交易信息公开。      

  •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及时澄清虚假、不完整信息的情况                

2018年度,我委无虚假、不完整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度,我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3条;其中规范性文件6条;信息公开年报1条;政府预决算1条;部门工作动态11条;企业基本信息11条;监管信息4条;重点领域国有产权交易信息2条。

(三)主动向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图书馆等信息查阅场所提供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我委未主动向市政府服务中心、档案馆和公共图书馆上报政府信息纸质文件。

(四)政府网站及时更新情况

为确保政府公开信息发布符合及时、全面、准确和保质保量的要求,我委坚持落实专人定期和不定期进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发布,增加信息内容,优化栏目设置,强化技术支撑,更好地服务社会公众和展示全市国资国企形象。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依申请公开工作受理、答复情况

在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指南里,承诺可办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2018年度未发生公众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该公开而不予公开的情况。本年度我委收到社会各界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办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事项0件。

(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备案情况

根据我委制定的《梧州市国资委“五公开”融入办文办会工作制度》,不予公开政府信息均在信息公开选项中标记并填写依据。

(三)接待场所建设、完善、维护及工作运行情况

委办公室(梧州市长洲区新兴二路120号701室)统一负责政府信息公开事项。2018年度没有社会团体、市民朋友到我委接待场所申请信息公开。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委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对涉及收费的情况均严格执行有关规定,未发生乱收费现象。2018年度因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故没有产生收费。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度未发生针对我委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申请、行政诉讼案件、申诉(包括信访、举控)和电话投诉。

七、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8年度我委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公开的内容不够全面,宣传的力度和信息公开时效性还有待提高,信息公开渠道有待完善,这些都是需要正视的问题。今后,我委将进一步改进:一是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和透明度,形成信息公开工作的良好机制。二是进一步增加本委信息员的业务水平,加强信息员业务和信息公开知识的培训,提高信息报送水平。三是加强与市网管中心的沟通,尽快恢复网站重建工作。

八、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梧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8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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