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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4-01-15 17:2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称《条例》)规定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发布和报送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发布《梧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11日至1231,可从梧州市国资委门户网站(http//gzw.wuzhou.gov.cn/)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梧州市国资委办公室联系(地址:梧州市长洲区新兴二路120,邮编:543000;电话:0774—3837105,电子邮箱:gzw3837105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委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基本原则,结合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和监管工作实际,全面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不断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

(一)做好法定主动公开工作

充分发挥部门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载体作用,依法依规、及时准确公开相关信息。我委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依据最新的公开目录调整、更新公开内容。主动公开国企主要经济效益情况、业绩考核结果、国企履行社会责任情况等社会监督重点领域信息,动态更新机构信息、政策文件、政策解读、通知公告、人事任免、工作动态、重点领域等各栏目信息,在指定的平台公开部门预算、决算报告和报表,做到应公开尽公开。2023年,我委在单位门户网站上公布政府信息191条,在“梧州国资”微信公众号上发布信息141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坚持“归口办理、依法有据、严谨规范、慎重稳妥”的原则,完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以及保存备查各环节流程,持续提升依申请公开办理水平。健全完善依申请公开办理规范和制度,深化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切实做到依法有据、严谨规范。2023年,我委未收到有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公开情况

严格执行梧州市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快公开”要求,对我委政务公开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并及时在委门户网站公开,确保了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及时性,政务公开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坚持“科室负责人初审、分管领导终审”的信息公开内容审核机制,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准确性,积极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对公众关注的问题,及时予以回复。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按照政务公开标准规范清单,结合我委的工作实际,改版优化网站政务公开、信息公开板块,加强专题专栏建设,优化展现方式,丰富公开内容,及时升级信息公开平台功能。积极推进政务新媒体建设,由办公室明确专人对微信公众号进行管理,做好内容维护和与网民互动工作,更好运用新媒体开展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不断服务国资国企发展改革工作需要。

(五)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情况

我委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切实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办公室组织协调、各科室协同配合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汇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有力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全面落实。在网站公开政务公开工作电子邮箱及投诉电话,主动接受社会公众评议和监督,年内未接到公众投诉。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22年问题整改情况。针对2022年存在的问题,我委结合工作实际,针对薄弱环节,自查自纠,通过抓落实、强规范、补短板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进一步加大目标考核工作力度,扩大信息公开范围,重点公开国资国企监管工作动态,提升信息公开的质量;二是进一步加大宣传和推介力度,及时向社会披露和解读公众关注度高、涉及面广的重要信息;三是积极运用信息技术手段和网络资源,本着便于群众知情、便于群众参与、便于群众监督的原则创新政府信息公开的载体和形式。

(二)2023存在问题下一步工作计划。2022年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较大进展,但是和上级要求以及社会公众的需求相比,还有一些差距,主要表现:一是网站功能不完善。二是认识水平有待提高,主动公开信息的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我们将根据实际情况加以改进:一是进一步完善政府网站功能,结合新时期网站的发展趋势,总结现有经验,探索政府信息公开的新思路、新方式。科学谋划、精细组织,扎实推进国资监管信息公开和市属国有企业信息公开工作。二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继续抓好依申请公开工作,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我委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为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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