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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2-01-28 14:2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现发布《梧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大方面。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在广西梧州市国资委网站全文公开(网址:gzw.wuzhou.gov.cn)。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梧州市国资委办公室联系(地址:梧州市长洲区新兴二路120号,邮编:543000;电话:0774—3837105,电子邮箱:gzw3837105@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委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和梧州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文件精神,紧密结合国资监管工作实际,依法依规行权履职,认真履行信息公开责任,严格规范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加大公开力度,扎实有序地推进国资监管的信息公开工作,保障社会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1年我委严格按照相关条例主动公开本单位信息,共公开政策文件9份,国资监管信息3条。公开干部人事信息18条。

更新组织机构的发布方式,7个科室增加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等公开要素。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增加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等内容。2021年度预算信息、2020年度的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在我委网站以及“梧州市本级预决算公开平台”发布。现有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1项,收费依据、标准已经在部门网站和政府网站公开发布。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委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工作。申请人可通过在线申请、书面申请、现场申请三种方式申请公开信息。2021年度,我委未收到任何单位和个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公开情况

我委参照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的题注格式规范转发法律法规3部。严格执行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制度,发文稿纸、各类公文均注明信息公开属性,不予公开的已注明理由,同步签审。每周对文件公开属性以及行政许可结果进行检查,督促整改。核查历史文件12份,历史转化公开0份。

2021年我委未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文件0份。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1号)要求规范建设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情况。广西梧州市国资委网站2021年度共发布信息量共108条,平台信息发布以法定主动公开为首要任务,遵循“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将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向社会公众发布,为群众了解我市国资国企发展提供便捷途径,共主动发布政务动态类信息72条,国资监管信息3条,政策文件信息9条,人事信息18条。

(五)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情况

2021年度积极配合做好政务公开考核评估工作,针对全市每季度公布的政务公开检查发现涉及我委事项,认真落实专人逐项自查,销号处理。通过不断地自查、完善,进一步优化我委政务公开工作,确保政务公开顺利开展。2021年,我委未发生违反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而追究责任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20年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培训管理。积极组织参加市相关培训,提高信息公开专职工作人员业务能力与水平。二是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开设微信公众号并及时推送政府信息公开,为民众快速提供政务信息。

(二)存在问题。2021年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定的问题。一是政策解读的内容和形式待多样化不足;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不够公开方式的多样性和创新性不够扩大公众参与和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的力度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下一步工作。一是加强信息公开队伍建设,加强信息公开文件宣贯、督导,持续增强各科室工作人员信息公开水平的提高。二是加强对国有企业信息公开工作的督导,推动监管企业信息公开全覆盖。三是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与融媒体平台的协同机制,不断提升政策解读的多样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委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为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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